• 服务热线 0472-6975486

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精细加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经77号令修改)等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检验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重要措施之一。

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精细加工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7日由昆都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投资项目同意备案告知书》(项目编号:2017-150203-34-03-007932),同意项目备案。2018年2月由赤峰天硕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精细加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18年3月由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完成《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精细加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18年4月17日通过专家组评审,获得专家审查意见,并于2018年4月至5月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试生产,试生产运行过程中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自试生产开始至今生产工艺平稳运行。

受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公司金属制品精细加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标准,针对该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最终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依据《安全评价通则》规定,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评价组,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由委托单位提供了安全验收评价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及标准,编制了安全验收评价方案及检查表,并派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到现场勘察,对该项目的周边环境、设备、设施及生产工艺技术条件等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检查,并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确定了评价范围。在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规定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程序,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对项目的安全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完成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该评价报告只对建设项目评价时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被评价单位若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进行的改建、扩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在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过程中,得到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领导、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一章 评价项目概述
1.1评价类型
评价类型为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1.2评价目的
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正式生产之前,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实施情况,检查建设项目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从而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依据。

1.3评价范围
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相关规定,经与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协商,该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包括金属制品精细加工建设项目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系统和设备设施、特种设备以及项目的水、电、消防等公辅设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安全设施 “三同时”等单元,具体范围见表1-1。

表1-1 安全评价范围表

序号

评价单元名称

评价内容

1

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厂址水文地质、地形地貌、总体布局。

2

生产工艺系统和设备设施

主要包括选矿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

3

特种设备

主要包括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4

供配电系统

包括变电室、电力传动系统、防雷防静电。

5

给排水系统

给水、排水、生产生活污水处理。

6

消防系统

消防设施及器材。

7

职业卫生

作业场所、设备噪声振动、高温、粉尘。

8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9

安全设施“三同时”

主要对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符合性评价。

1.4评价依据
1.4.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2017]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国家主席令[2012]第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家主席令[2014]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

1.4.2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1]第5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2011]第586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2010]第23号

1.4.3规章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第139号[201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经77号令修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安监总局第80号令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46号(2003)(2015年8月25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6](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6年第88号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5月2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安监管[2014]42号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2号(2009)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18]第230号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11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修订)

1.4.4主要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AQ8002-200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GB50011-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2801-2008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200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GB50015-200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Z230-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 GBZ2.2-2007

《工作场所防止作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194-2007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1986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50087-2013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总粉尘浓度》 GBZ/T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粉尘分散度》 GBZ/T192.3-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192.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石棉纤维浓度》 GBZ/T192.5-200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50065-2011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3805-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GBZ/T229.4-2012

《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2008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8196-200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4053.3-200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GBZ/T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GBZ/T229.4-2010

《安全色》 GB2893-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1-2010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200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29639—2013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50014-200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志》 GB7231-200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1999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16178-2011

《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2008

《选矿安全规程》 GB18152-2000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GB/T50102-2014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4784-2013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6-2014

1.4.5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精细加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委托书;

2、《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精细加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2018年3月);

3、包头市健强精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1.5评价程序
验收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辩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和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1、前期准备

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和规范、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交工报告、现场勘察记录、检测记录;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从业许可证明、事故应急救援及演练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等实地调查收集到的基础资料。

2、辩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辩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

3、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应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评价,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4、选择评价方法

在评价组认真分析并熟悉被评价系统、充分掌握了解建设项目所需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各种安全评价方法的优缺点、适用条件和范围进行选择。

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评价单元的特性,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6、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7、做出评价结论。

8、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框图如下图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