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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2.40Mta)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前 言
安全评价是安全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实现系统安全。安全评价不仅成为现代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而且在安全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中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补连矿区,行政区划隶属伊金霍洛旗补连乡。井田范围东西长约3km,南北宽约3.59km,井田面积10.7652km2。主要开采2-2上、2-2煤层,2-2上、2-2煤层的保有资源储量9770万吨,可采储量5405万吨。温家塔煤矿始建于1998年,原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2005年12月开始按照综合机械化矿井技改,设计能力120万吨/年,2009年9月18日通过验收。设计服务年限为33.36年。2012年4月10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批准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该矿于2013年10月1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10月1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且2013年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矿井现有开拓系统为斜-立井单水平混合式开拓,在工业场地设有主、副斜井及回风立井。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回采工艺,顶板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回采率达到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家塔煤矿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矿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为保证评价工作质量,评价项目组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现状评价导则》(AQ8004-2007)和《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别于2016年6月6日和7日对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搜集资料,结合现场实际对温家塔煤矿的矿井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可靠性、危险有害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评价,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整改措施。2016年6月22日,评价项目组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复查。最后完成了《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煤矿企业需要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也需要深入到煤矿企业为安全生产服务。在此,对我们在此次安全评价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的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温家塔煤矿各部门表示真诚的谢意!
第一章 概 述
1.1安全现状评价对象及范围
1)安全现状评价对象
受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对象是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2.40Mt/a)。
2)安全现状评价范围
针对温家塔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对安全管理、开拓与开采系统、通风系统、瓦斯防治系统、防灭火系统、防尘系统、防治水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安全监控和通信等智能化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救护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职工健康及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15个系统及其配套的安全设施等运行情况、矿井各系统是否具备了满足生产能力2.40Mt/a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状评价。
3)评价内容
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本次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内容包括:
(1)评价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对确保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说明现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评价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系统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明确其是否满足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
(3)评价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及其工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4)识别煤矿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
(5)评价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明确是否形成了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对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6)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现状做出评价结论。
1.2安全现状评价依据
1)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5年7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 日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年12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7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9)《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10)《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11)《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12)《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AQ8004-2007)
(13)《煤矿安全评价导则》2003年11月19日
(1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AQ1096-2014)
(15)《职业病危害监察导则》(AQ/T4234-2014)
(1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17)《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18)《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
(19)《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
(20)《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 1028-2006)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
(2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24)《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8号令)
(25)《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 5号令)
(26)《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8号令
(2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28)《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调〔2008〕13号
(2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安监总行[2007]167号)
(30)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8号)
(3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重大危险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3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16号)
(3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安监总矿字〔2006〕216号)
(34)安监总规划〔2006〕146号《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
(35)安监总煤装〔2008〕49号《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
(36)安监总煤装〔2011〕17号《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37)安监总煤调〔2009〕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
(3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39)《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40)《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4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3〕10号)
(4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修改增加《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报告书》部分内容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2〕32号)
(4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
(44)《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
(45)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7号 )
(46)《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
(4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7号令)
(48)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
(49)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办字〔2006〕30号)
(50)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内财建一[2006]47号)
(51)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主要矿用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办字〔2007〕25号)
(52)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限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数量的通知》(内煤局字〔2007〕290号)
(53)《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办字[2008] 39号)
(54)《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字[2012] 52号)
(55)《关于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内煤安救援字〔2009〕1号)
(56)《关于加快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内煤局字[2012] 444号)
(57)《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煤矿特种人员培训范围的通知》(内煤局字[2012] 369号)
(58)《关于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内煤局字[2012] 216号)
(59)《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完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安委会发 [2011] 18号)
(60)《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进度的通知》(内煤局字 [2013] 86号)
(61)关于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内安委办发[2013]11号)
(62)《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办字 [2013] 40号
(6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煤矿提供的资料、文件
(1)建设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3)内蒙古自治区煤矿设计研究院2008年10月编制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公司温家塔煤矿改扩建初步设计(修改版)》;
(4)内煤局字[2008]443号文件《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改扩建修改初步设计批复》;
(5)内蒙古自治区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改扩建初步设计修改安全专篇》;
(6)内煤安二处字[2007]91号文件《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改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
(7)矿山在用主排水泵、带式输送机、噪声、粉尘、主通风机、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等检测检验报告等;
(8)井下特种作业操作证;
(9)煤矿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证件、资料和图纸。
1.3安全现状评价程序
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编制安全现状评价计划、安全验收现场勘查、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审,具体见图1-3-1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图。

图1-3-1 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