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受固阳县鑫之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为固阳县鑫之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五份子干选废石二次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安全评价组,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向委托单位收集了安全现状评价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及标准,编制了安全现状评价方案及检查表,并派专职安全评价人员深入到现场,对项目的周边环境及工艺技术条件等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检查,并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确定了评价范围。
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规定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对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对项目的安全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完成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该评价报告只对项目评价时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被评价单位若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进行的改建、扩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过程中,得到固阳县鑫之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一章 概述
1.1评价依据
1.1.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主席令第13号[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国家主席令第73号[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第48号[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主席令第6号[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家主席令第9号[2014]
1.1.2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1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 [200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国发(2010)23号
1.1.3规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第139号[201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36号令经77号令修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经79号令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2012)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46号(2003)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人大常委会[2005]第29号,2017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安监管[2014]42号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2号(2009)
1.1.4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2008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1651-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
《工业企业厂区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4387-2008
《安全色》 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选矿安全规程》 GB18152-2000
《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18452-200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 GB6067.1-2010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14784-2013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8196-200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T5817-200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Z230-20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
《安全电压》 GB/T3805-2008
《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50065-2011
《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2008
1.1.5 企业相关资料
1.安全现状评价委托书
- 其他相关资料。
1.2评价目的
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目的是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对固阳县鑫之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五份子干选废石二次综合利用项目的生产、经营系统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查找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对整个系统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以提高该企业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从而达到实现本质安全化生产的目的。
1.3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的范围:根据《安全评价通则》的规定,经与固阳县鑫之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评价范围包括该项目的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系统的设备设施、装置、贮存、运输;电气及消防;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等。
1.4评价程序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划分评价单位、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确定评价结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完成。
(1)前期准备:明确评价的范围,收集所需的各种资料,重点收集与现实运行状况有关的各种资料与数据,包括涉及到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安全、职业危害、消防、技术检测等方面内容。评价机构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确定的评价范围进行评价。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应针对评价对象的生产运行情况及工艺、设备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危险性分析,确定主要危险部位、物料的主要危险特性,有无重大危险源,以及可以导致重大事故的缺陷和隐患。
(3)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应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评价,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4)选择评价方法
在评价组认真分析并熟悉被评价系统、充分掌握了解建设项目所需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各种安全评价方法的优缺点、适用条件和范围进行选择。
(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评价单元的特性,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6)危险危害度评价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项目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险程度评价。
(7)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8)评价结论:根据评价结果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当前的安全状态水平,提出安全可接受程度的意见。
(9)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实施计划,完成安全评价报告。
本次对固阳县鑫之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五份子干选废石二次综合利用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如图1-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