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登记注册在原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全评价单位,2005年经原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2011年1月经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取得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2020年10月经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审核批准取得煤矿开采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2021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审核批准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涉及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评审、安全技术咨询和安全技术服务。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19]1号令)以及《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的要求,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有矿山安全评价(煤矿、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标准化评审及技术服务的程序文件,包括《项目运行过程控制手册》、《项目运行过程控制程序文件》、《项目运行作业指导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项目运行记录文件汇编》。
公司建有独立的信息公开网站及网络办公系统,能够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司的相关信息并运行内部办公网络。
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77人,其中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64人,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55人,具有专兼职安全评价师资格48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21人。公司下设:业务部、过程控制部(档案室)、矿山评价部(煤矿评价部、非煤矿山评价部)、综合评价部、总工办、办公室、财务部。公司配备与业务范围相匹配的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同时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天择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建立有技术协作支撑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的宗旨,以“依法评价、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科技创新”为理念,以科学的管理手段,雄厚的技术力量,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