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46号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规模:本改建项目建成后可处理6千万m3改性和碳化包覆尾气。
规划内容:本次尾气升级改造为将一二期改性和碳化包覆尾气在前端烟道汇合后进入两级喷淋水洗塔,经喷淋水洗塔先去除粉尘、焦油及部分酸性气体等,然后经废气风机送至焚烧炉系统界区,进入界区的废气通过烧嘴直接进入焚烧炉内,补氧空气和降温空气由风机送入焚烧炉内进行补氧焚烧或进行降温。根据废气排放状况(浓度、风量等因素),通过与炉膛温度的联锁,调节燃烧器燃料的消耗或补进冷却风,使炉膛维持在 900℃,达到稳定、安全、彻底的焚烧。焚烧后的尾气经过余热回收系统冷却到 200℃以下,烟气降温过程中产生的热水在供暖季用于车间和生活区供暖、供热水,在非供暖季只提供热水,最后通过引风机抽烟气至脱硫设备中,去除烟气中 S02 等酸性气体后,通过烟囱达标排放。
同时,项目购置:两级喷淋洗涤+水封阻火器+TO 炉(预留蒸汽接口)+SNCR 脱硝(预留)+换热系统+碱洗脱硫+排放烟囱;并配套购置电力工程设备、消防工程设备、通风设备、环保系统、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公用工程设备。
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对本项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结论: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尾气环保提升治理项目项目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