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2022年9月对原热电部液氨储区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2022年9月26日在固阳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原热电部液氨储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公司原建有液氨储罐3个(2个40m3储罐,1个150m3储罐),原热电部液氨储区占地面积4399m2,原热电部液氨储区建设有2m高的实体围墙,安全标识醒目齐全,四周配有完善的监控设施及液氨泄漏报警装置,并与热电厂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联网运行。
公司现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2024年12月公司对原热电部液氨储区的液氨储罐进行了排空、置换、注水等措施,将与液氨相连的各管道及阀门进行了切断并加装盲板,现原热电部液氨储区已停用,厂区内涉及液氨的管道等均已停用、切断并在阀门处加装盲板,后续将拆除原热电部液氨储区所有建构筑物及各设施。
评价结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要求,经辨识,包头市新恒丰能源有限公司原热电部液氨储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