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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华谊矿业有限公司马家地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闭库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概况:兴和县华谊矿业有限公司马家地尾矿库始建于2012年,2017年由于市场行情的影响,企业被迫停产并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兴和县人民政府在2019年矿山整治中,对矿山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并对选矿厂设备、房屋全部进行了拆除,尾矿库已不具备继续生产条件。根据《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的要求,该尾矿库应闭库并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内应急字〔2021〕134号)第五条“解散或者关闭破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尾矿库闭库销号,由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无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出资人不明确的尾矿库以及无主尾矿库的闭库销号,由旗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负责”的要求,指定兴和县应急局为该尾矿库管理单位。

评价结论:经现状评价,兴和县华谊矿业有限公司马家地尾矿库符合《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的要求,符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8号,2011年7月1日施行,78号令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内应急字〔2021〕134号)规定,该尾矿库应闭库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