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5日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矿采、选、冶;矿产品贸易,有色金属贸易;矿山设备及材料销售,矿业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矿业投资。
2024年1月,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一期工程尾矿库重大变更初步设计(代可研)》。
2024年4月,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一期工程尾矿库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
2024年5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以《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一期工程尾矿库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内矿管函〔2024〕95号)文件对该《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进行了批复。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一期工程尾矿库安全设施重大变更项目由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工程于2024年4月6日破土开工建设,2024年6月10日完成该项目工程。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一期工程尾矿库安全设施重大变更项目监理工作由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完成。2024年4月23日委托我公司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后,公司指派评价人员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6日三次到现场进行验收检查并且收集与评价相关的技术资料,本报告仅对2024年6月16日现场勘查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情况负责。
评价结论: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一期工程尾矿库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生产系统与已批复的《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一期工程尾矿库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批复文号:内矿管函〔2024〕95号)以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相符,具备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