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内容:系统南回风井位于采矿证开采范围外不能继续使用,导致矿区南翼生产通风系统不能有效形成。鉴于上述情况,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固阳分公司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固阳县合教铁矿南区30万吨/年采矿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对矿区开拓系统、通风系统进行改建调整。合教铁矿技术改造项目于技改工程于2021年10月1日开工,同年12月31日报停。2022年3月26日复工,于2023年1月1日全面建成进入试生产运行。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矿方法沿用浅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固阳县合教铁矿南区30万吨/年采矿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合教铁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境内,行政区划属固阳县兴顺西镇管辖。该项目由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固阳分公司开发建设,属于技术改造项目。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原生产孔留矿法及阶段矿房法进行回采,2023年3月25日,企业试生产运行正常后,特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评价项目组,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向企业收集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相关资料,并于2023年3月28日派评价项目组到矿山进行了现场勘验,对矿山存在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企业整改完成后,评价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确认。评价项目组根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固阳县合教铁矿南区30万吨/年采矿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报告经公司内部专家审核并修改完善后编制完成。
项目评价结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固阳县合教铁矿南区30万吨/年采矿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生产系统与已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固阳县合教铁矿南区30万吨/年采矿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批复文号:固应急审批字[2021]19号)及该项目设计变更单相符,具备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