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4日,由地方国营撰山子金矿转制而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住所位于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富民村,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伍佰万元,经营项目为黄金采选及黄金销售。
企业现选矿生产能力为400t/d(12万吨/年),选矿工艺为全泥氰化—锌粉置换工艺流程,为满足发展需要,拟将选矿厂生产产能扩至1000t/d(30万吨/年)。企业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年新增18万吨金矿石选矿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年新增18万吨金矿石选矿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产业字[2022]1622号)。
本项目为年新增18万吨金矿石选矿扩建项目,扩建选矿厂毗邻布置于既有选矿厂西侧,主要包括新建选矿厂(600t/d)及其配套设施、新建尾矿压滤车间、破碎系统、磨矿氰化及洗涤置换系统、尾矿输送及尾矿干排脱氰系统和配套的公辅工程等。待建设完成后,现有碎矿及压滤系统停用。本项目为新建600t/d选矿厂生产线,利旧原400t/d选矿厂所有工程将选矿厂产能扩至1000t/d(30万吨/年)。
通过对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认为该项目虽然危险、有害因素较多,但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预评价报告提出的直接的、间接的、指示性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可以达到消除、预防、减弱、隔离的目的,设计时对安全预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应予以采纳。因此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撰山子金矿年新增18万吨金矿石选矿扩建项目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是可行的,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