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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盛世莲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长汉卜罗矿区银铅锌矿3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翁牛特旗盛世莲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份,2012年被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收购,成为中色地科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注册资金壹亿元,法定代表人张云国,公司住所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广德公镇六合庄村。

企业2014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500002014113210136161, 

有效期限为2014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开采矿种为:铅、锌、银、金、铜、硫铁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0万t/a,开采深度为943m至345m标高。

2016年3月内蒙古元博工程设计咨询公司编制了《翁牛特旗盛世莲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长汉卜罗矿区银铅锌矿3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工程编号[2015—YS—03],并于2016年5月27日取得《关于翁牛特旗盛世莲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长汉卜罗矿区银铅锌矿3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内安监管字[2016]60号)。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在矿山筹建过程中,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矿山现有井巷工程对矿体空间分布控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发现原设计有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对矿山在探矿期间形成的井巷工程及地表建筑物等没有进行最大限度的利用;井巷工程的布置不尽合理,使基建工程量增大;对矿山原有的一些井巷工程和设备,图文表述与实际不符。

为了节约基建投资及周期,取得更好地经济效益,需要对原设计的主竖井、通风井井口位置、采矿工业场地进行变更,并且对原有的办公生活区及井巷工程最大限度地利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编制了《翁牛特旗盛世莲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长汉卜罗矿区银铅锌矿年3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重新设计)》,并取得原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5日核发的《关于翁牛特旗盛世莲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长汉卜罗矿区银铅锌矿年3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重新设计)的批复》(内安监管一字〔2017〕83号)。

按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该工程各系统的安全设施已建设完成,企业组织开展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按设计要求,开拓运输系统已经形成,提升系统运行正常。设备设施与设计的提升运输能力匹配,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完善可靠,运行工况良好,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提升运输系统运行过程中整体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通风系统试运行过程中,选取了合理的工况点,检查了风门设施的可靠性,在车场、巷道等主要位置进行了风量、风速、风质的测量,通过试运行,矿山安装的通风设备、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工况良好,满足井下生产所需风量,通风设施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经过试生产运行,井下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矿山排水系统运行正常,运行工况较好,安全可靠,水泵满足井下排水需要。

经过试生产运行,供风、供水系统调试运行情况良好,达到预期设计目的和效果。

供电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对各供电线路、配电柜设备等进行了调试,调试运行情况良好,达到预期设计目的和效果。

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均进行了调试,在地表调度室内均能反应出井下的风速、风压、有毒有害气体以及视屏等数据资料,调试运行情况良好,达到预期设计目的和效果。

通过安全评价,翁牛特旗盛世莲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长汉卜罗矿区银铅锌矿3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已批复的《翁牛特旗盛世莲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翁牛特旗长汉卜罗矿区银铅锌矿3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新设计)》(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编制)(内安监管一字〔2017〕83号)相符。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存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2022年9月1日施行),2022年9月1日施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