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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博宇分公司黑脑包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主要内容: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博宇分公司黑脑包选矿厂位于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旗府百灵庙镇西南约25km处,西北距白云鄂博铁矿约30km,行政区划隶属于包头市白云区管辖。尾矿库位于选矿厂东北处约360m处的一条自然沟谷内,为山谷型五等库。

由于该尾矿库现已停用,后期也不再使用,故进行闭库处理。包钢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进行了闭库设计和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0年7月1日取得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复文件,该项目性质为尾矿库闭库工程。

尾矿库闭库后最大坝高5m,总库容约33.5×104m3。闭库内容包括:尾矿坝修整、库面平整和覆土绿化、修缮排洪系统、观测设施和辅助设施。该尾矿库闭库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尾矿坝整治、库区滩面整治、新建排洪系统、完善安全监测设施等。项目开工日期为2020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接受委托后,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了项目组,派遣评价人员苗风有、贾在忠、张世田、杨磊对该尾矿库闭库工程进行了实地勘察,该尾矿库闭库工程达到了验收条件。本次安全验收评价主要是对照《安全设施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规程》及《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在深入现场验收检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性评价,按照《安全评价通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及安全验收评价的程序和评价方法,编制了评价报告初稿,经本公司内部专家三次审核修改后,最终完成了该评价报告,并针对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建议。

项目评价结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博宇分公司黑脑包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建设程序 “三同时”的要求;该尾矿库已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和验收评价过程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与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尾矿库各项安全设施符合闭库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具备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