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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吉通第二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加油部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概况:凉城县吉通第二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加油部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国道512线与科左路交汇处东北侧六-01号,法人代表:刘鑫,总投资额:2330.18万元,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规模:该站设置30m3的汽油罐2个,合计60m3;50m3的柴油罐3个,30m³柴油罐1个,柴油罐合计180m3。柴油折半计入总容积,油品折算后的总容积为2×30+(3×50+1×30)×50%=150m3。现该站安装LNG储罐1个(容量60m³)、LNG泵撬一套,该站为加油站与LNG加气合建站。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的表3.0.16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的规定,根据表中等级划分,计算如下VO2/240+VLNG2/180=150/240+60/180=0.625+0.333=0.958<1,该站为一级站。

评价结论:凉城县吉通第二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加油部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符合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