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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达首大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新丰分公司危险化学品(液氨罐区)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概况:内蒙古远达首大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新丰分公司是内蒙古远达首大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新丰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04日,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巨宝庄镇。本次评价的液氨罐区位于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东侧,包括脱硝反应器支架、液氨储罐区(2×41m3)、氨区电控房、氨区设备房、管架等。氨区建立三个出入口,分别位于氨区北侧、西侧、南侧;建立一个卸氨出入口,位于氨区东侧。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2015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总局第79号令修订)的规定,该液氨罐区的危险化学品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内蒙古远达首大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新丰分公司危险化学品(液氨罐区)已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该公司重大危险源与各种敏感区域的距离符合要求。该公司针对厂区内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状况,符合相应标准、规范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2015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总局第79号令修订)的要求,重大危险源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