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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盟突泉销售分公司增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盟突泉销售分公司增光加油站成立于2003年05月06日,营业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镇新华路南端,负责人:许建东,占地面积3929.60m2

该加油站的改造内容为油罐区的改造、站房内部及更换加油机,主要改造内容如下:

(1)拆除原有2个20m3柴油罐、1个30m3柴油罐、1个20m3汽油罐,新设2个30m3的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柴油罐和2个30m3的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汽油罐(配置砌筑式操作井及非承重井盖)(详细布置见加油站平面布置)。重新敷设工艺管线(出油管线采用双层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

(2)液位仪控制器利旧,更换液位探棒,更换底阀3个;

(3)重新敷设卸油油气回收和加油油气回收(分散式)系统管线;

(4)罐区静电接地新做。

(5)双层罐设置油渗漏检测设施。

加油站建站等级、加油工艺、储油种类均未变化,加油机、油罐区位置、油罐的容积发生改变,其余站房、罩棚及公辅设施中供配电系统、给水系统、通风采暖系统等均利用已有设施,不进行改造。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盟突泉销售分公司增光加油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现状具备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