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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九原地块)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概况: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碳素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加工及销售。

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是宁波杉杉在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首期注册资金5亿元,主要规划建设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按照市政府“一个项目,两地建设”的整体思路,本项目分两个地块建设,其中青山地块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九原地块建设规模年产5万吨石墨化工序基地。该一体化基地是从原材料加工、生料加工、石墨化、碳化到成品加工,集五大工序于一体的负极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以低成本为绝对核心竞争力的大宗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负极材料产品。依托内蒙古当地的电价优势,可有效降低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和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九原地块为青山地块提供石墨化材料,因九原地块石墨化设备产能为5万吨/年,青山地块需石墨化的负极材料为10万吨/年,其余5万吨/年的石墨化材料需外部购买。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九原工业园区厂区一期建设完成后年产石墨化产品3万吨,二期建设完成后全厂年产石墨化产品5万吨(本次验收针对一期项目验收)。新建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生产线包括原料储存、石墨化工序,配套的供配电、给排水、供暖、供气、检化验等的公辅设施,以及生活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及检测楼、员工宿舍、员工餐厅。

评价结论: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认为,内蒙古杉杉科技年产10万吨(一期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九原地块)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