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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风电塔筒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风电塔筒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源路29号

项目审批单位:稀土高新区经信局(2018-150299-33-03-009942)

条件论证编制单位: 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资质证书编号:A161007858,资质等级:冶金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风电塔筒制造项目于2011年9月完成一期项目验收,正式投入生产。2018年5月18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经信局对企业风电塔筒制造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备案告知,本次建设项目是在成熟的生产技术和装备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再新建三个加工车间,1个仓库,建筑面积共6526m2,新增设备91台。项目扩建后生产规模扩大,用电量负载增加,原有的配电室负荷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的用电需求,扩建后将原有2000KVA变压器更换为2500KVA变压器,并满足公司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建设生产后,新建生产能力可达到40000t/年。新建项目生产线主要承担卷圆、焊接、制作法兰等基础环节,喷砂喷漆等工序依靠现有喷砂房及喷漆间进行表面处理,不包含在本次评价中。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人员5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4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生产工人45人。本项目所有生产车间人员配置均按照四班三倒制考虑,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日,年时基数为7200小时/年。技术管理、行政人员常日班,八小时工作制度。

评价结论: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风电塔筒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依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建设,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