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是康师傅饮品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企业,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运营“康师傅软饮料生产线项目”。新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一切活动遵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名称:包头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5669104095
住所(即项目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春晓路1号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12日
建设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黎振宜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美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加工、销售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其他饮料类】及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设备、物料、房屋租赁、仓储(危险品除外)进出口贸易;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
公司现有员工200人。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批复中建设两个物质水生产车间,两个饮品生产车间,购置生产线及辅助设施等,但由于市场原因,现公司只建设完成1个物质水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1个饮品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
总投资:3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48亿元),其中进口设备1972.7954万美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评价结论:包头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康师傅软饮料生产线项目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有害程度是可控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