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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十一局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新建废钢回收加工能力25万吨/年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前  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不渝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受中国水电十一局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委托,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拟建项目的规划情况对该公司新建废钢回收加工能力25万吨/年项目生产线及其公辅设施进行安全预评价。
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内蒙古隆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业安全评价人员、工程技术专家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及该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安全检查表法(SCL)、事故树分析法(FTA)等评价方法,结合项目的特点对该拟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有害程度进行分析、预测、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得出了评价结论。
此《安全预评价报告》可作为该项目安全工程设计、施工与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也可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企业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  概  述
1.1安全预评价依据
1.1.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20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48号[201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2008]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2014]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201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令第65号[2007]
1.1.2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1.1.3规章
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第139号[2010]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令经77号令改后
4.《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5.《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2号[2009]
6.《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06号[2009]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2006]经安监总局令80号[2015]修正后
8.《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八号[2010]
9.《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第27号
10.《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公告[2015]第5号)
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2011]经安监总局令79号[2015]修正后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2016]
15.《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第23号令[2010]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0]第30号
1.1.4标准、规范
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6.《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7.《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10.《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11.《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11-2011(2016版)
1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1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20.《工业企业厂区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21.《安全色》GB2893-2008
22.《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GB14784-2013
2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5.《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2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27.《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28.《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29.《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3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3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2.《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2008
33.《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
34.《低温作业分级》GB14440-1993
3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36.《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
37.《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38.《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1-2009
3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4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41.《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23821-2009
4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4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2007
4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
4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9部分:手传振动》GBZ/T189.9-2007
4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48.《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6077-1985
49.《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50.《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51.《破碎设备 安全要求》GB18452-2001
52.《金属打包液压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JB/T8494.2-2012
1.1.5企业相关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备案通知;
3.安全预评价委托书;
4. 其他相关资料。
1.2安全预评价原则
安全评价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政策性、科学性、针对性的原则,以《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为指南,以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为依据,以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参考同类型企业的相关资料,采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拟建项目的工艺条件、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分析,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客观、公正、科学地作出安全预评价结论。
1.3评价目的
安全预评价是在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拟建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中国水电十一局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新建废钢回收加工能力25万吨/年项目建设期具有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爆炸、灼烫、淹溺、噪声和振动、高温、坍塌、中毒和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是保证项目安全运行,保护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前提。本次安全预评价要达到的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拟建项目的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等过程对事故和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分析,针对事故和事故隐患发生的可能原因和条件,提出消除危险的最佳技术措施方案。
2.通过评价可避免选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和危险的原材料以及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或必须采用时,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有效方法。
3.通过安全预评价预测分析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分布部位、数目、事故发生的概率、事故严重度,提出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等,以便企业根据评价结果选择系统安全最优方案和管理决策。
4.通过对设备、设施或系统在可行性论证过程中的安全性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评价,对照技术标准、规范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实现企业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
5.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拟建项目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1.4评价范围
 根据《安全预评价导则》、项目的立项文件等的规定及企业方委托范围,中国水电十一局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新建废钢回收加工能力25万吨/年项目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厂址及总平面布局、生产系统工艺和设备,以及工程项目的水、电等公辅设施、消防、职业卫生等。
1.5评价程序
此次安全预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安全预评价程序框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