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受包头市凯阳液压油缸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为包头市凯阳液压油缸有限公司液压油缸生产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安全评价组,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向委托单位收集了安全现状评价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及标准,编制了安全现状评价方案及检查表,并派专职安全评价人员深入到该项目厂区,对厂区的周边环境及工艺技术条件等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检查,并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确定了评价范围。
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规定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对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对项目的安全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完成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该评价报告只对项目评价时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被评价单位若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进行的改建、扩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过程中,得到包头市凯阳液压油缸有限公司领导、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一章 编制说明
1.1评价依据
1.1.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国家主席令[2007]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2016]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主席令[2009]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家主席令[2014]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家主席令[2014]第4号
1.1.2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2011]第58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令[2010]第2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1.1.3规章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4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05)第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第139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6年第3号经2015年80号令修改后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0]第30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46号(200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5月2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2号(2009)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第27号
1.1.4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200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1651-200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 物理因素》
GBZ2.2-2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2008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
《安全色》 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50065-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T3805-2008
《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高温作业分级》 GB/T4200-2008
《泵站设计规范》 GB50265-2010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 GB6067.1-2010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8196-200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 GB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23821-2009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12265.3-1997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16178-20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T5817-200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GBZT2294-2012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1999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 GB6077-1985
《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GB15760-2004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R5001-2006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6-2014
《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F001-2009
1.1.5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现状评价委托书;
2. 包头市凯阳液压油缸有限公司出具的证照、检测报告等;
3. 包头市凯阳液压油缸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等。
1.2评价目的
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包头市凯阳液压油缸有限公司液压油缸生产线的生产系统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查找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对整个系统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以提高该系统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从而达到实现本质安全化生产的目的。
1.3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包头市凯阳液压油缸有限公司液压油缸生产线的厂址及总平面布局、生产工艺设备系统,以及项目的公辅设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等。本次评价只对项目上述内容的现状进行评价,对于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理;工程验收、试运行等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1.4评价程序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划分评价单元和选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管理现状评价;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确定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前期准备:明确评价的范围,收集所需的各种资料,重点收集与现实运行状况有关的各种资料与数据,包括涉及到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安全、职业危害、消防、技术检测等方面内容。评价机构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确定的评价范围进行评价。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应针对评价对象的生产运行情况及工艺、设备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危险性分析,确定主要危险部位、物料的主要危险特性,有无重大危险源,以及可以导致重大事故的缺陷和隐患。
(3)划分评价单元:评价单元划分应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评价,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合理选用评价方法。
(4)定性、定量评价: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确定评价的模式及采用的评价方法,进行科学、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
(5)安全管理现状评价: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评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及演练计划。
(6)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综合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按照安全风险程度的高低进行解决方案的排序,列出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紧迫程度,针对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及改善安全状态水平的建议。
(7)评价结论:根据评价结果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当前的安全状态水平,提出安全可接受程度的意见。
(8)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实施计划,完成安全评价报告。
本次对包头市凯阳液压油缸有限公司液压油缸生产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程序如图1-1所示: